消费者不是上帝,更不是傻瓜,是一个有真情实感的人。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不少商家提出顾客上帝论来证明自己对消费者的重视。其实消费者并没有那么至高权力,“上帝”更多充当商家追求利润的垫脚石罢了。面对营销现实,经营者无需仰视,更不可蔑视,因为品牌塑造的出发点就是要学会客观看待一个真实的消费者。
现实面前,急需反思什么是打造温馨品牌
在现实中如从恒源祥12生肖到送遍天下人的黄金搭档,从分众无线卷入垃圾短信的灰色产业链,再到堪与本山大叔比高下的电视直销界的精英侯总,等等。这一切正葬送着广告可信度与公正性。中国青年报在线调查显示:61.7%的人对此类广告持“排斥”态度,“没感觉”的占28.9%,只有9.4%的人喜欢。而在购买行为调查中35.5%的人表示:“碰上此类广告,虽有印象,但不会购买”,还有37.8%的人表示“不仅自己不买,还会奉劝身边人也排斥它”,在他人口碑会对购买产生重大影响的中国社会,这无疑是对品牌宣判了死刑。
面对现实,不能仅停留在对这些恶俗广告批评与谴责的层面。深入挖掘会有更多发现:
第一,本末倒置的幼稚:江南春的一句“广告是用来改变消费者态度的,所以一定要变态”成就了“宁让人骂死,不让人忘记”的恒源祥。恒源祥让人们记住了变态,却忘记了广告本来的作用,这样的本末倒置是业界一直片面强调注意力经济的恶果,抓人眼球的形式需要绝佳的创意支撑。虚有其表,哗众取宠,其下场很惨。
第二,引以为豪的知名度:事后企业大开新闻发布会、追加元宵广告等,似乎很满意眼下的传播效果,分众无线的一位副总更直接:“你就算删我短信,还得看一遍”。这是将恶名远扬、消费者的排斥认为是企业利润的源头,无须敷述,滑稽之至。
第三,对同类品牌及媒体的二次污染:首次污染是指向消费者的视听,那二次污染则是对业界的公信力。试想其他品牌创意近期再包含民族喜庆的节日元素会让消费者联想到什么,刊播频道的信誉也受牵累,新媒体的引以为豪的精准诉求也被视为无孔不入。最可怕的结果是消费者对广告形成偏见,那将标志以后一切诉求的出发点是改变对象态度,而那又是被公认为最难解决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