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成以上的国内知名民营企业存在品牌重复问题。”近日,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首次发布的《2008年知名企业品牌重复率调查报告》显示,世界500强前50强中文品牌存在重复的高达50%,胡润中国品牌榜50强上榜企业中文品牌存在重复的高达56%,而胡润中国民营品牌50强上榜企业中文品牌存在重复的更高达90%。
所谓“品牌重复”,也叫“品牌克隆”,是指同一品牌被多家不同单位或个人同时合法持有的现象。报告显示,在世界500强前50强企业中,三星电子位居品牌重复频次榜首,有高达228家非三星所属企业或个人同时合法持有“三星”中文品牌。而在胡润中国品牌榜50强上榜企业中,排名前十的品牌重复企业中品牌平均重复频次均在60家以上,其中,品牌重复频次最少的“联想”,其重复频次也达到了23家。而在胡润中国民营品牌50强上榜企业中,排名前十的品牌重复企业中品牌平均重复频次高达70家,其中,品牌重复频次最少的“红豆”,其重复频次达到了44家之多。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理事长张楚教授指出,企业品牌重复频次偏高,品牌严重淡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传统品牌法律保护制度允许不同行业或不同地区的企业共同持有“同一品牌”,其次,一些企业或个人热衷“傍名牌”。
品牌越成熟其遭到“克隆”或“重复”的比例相对越低,而处于成长期的品牌则更容易被“克隆”或“重复”。该报告显示,中国民营品牌重复程度比世界500强或中国品牌50强高出4成之多。
数据显示,西方企业大都有品牌发展和保护策略,一般企业用于品牌保护方面的投入占企业品牌推广资金的5-10%。
专家认为,企业应加强品牌规划和管理意识,积极预防和打击日益猖獗的傍名牌现象。